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中山大学首个佛山市律师所“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在我所挂牌

文章附图


2015年3月13日,我所迎来新所搬迁以来又一盛事,分别与中山大学法

学院共建签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书”并授牌匾“中山大学本科

教学实习基地”,与中山大学翻译学签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书”。据悉,这是佛山市的律师事务所第一个与中山大学签约共建的本科

教学实习基地。

   当天参加签订和授匾仪式的有中山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徐

忠明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任强教

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陈方副书记、中山大学翻译学院院长助理兼MTI中心主

任谢桂霞老师等,同时参加当天仪式的领导还有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易新

华、佛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壮等市区领导。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签约挂牌仪式上,任强教授对我所长期以来对该校

本科生教学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通过共建实习基地加强双方合作

交流,联合培养人才,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并且对我所与中山大学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共同协作举办公益论坛“厚朴学堂”表示感

谢,寄望双方继续加强合作联系与沟通,做好教学实习工作。易新华副局

长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中山大学与我所此次的共建活动,希望通过这些活

动,不断推进律师工作,不断培养合格的人才,为我国实现“依法治

国”方略作出努力和贡献。对于此次共建实习基地,我所主任童汉明博士

对中山大学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作为本硕博均毕业于中山大学的童汉

明博士,在感谢母校的栽培之后,希望为中大本科生研究生提供实习平

台,既是对母校工作的支持,同时也时对人才培养的渴望,更是希望通过

这样一个平台,为本科生走向社会之前起到职业基础教育的积极作用。 同

时,童汉明还欢迎中山大学毕业的有志于律师事业的同学到汇联所共同创

业。

   三方举行了签约仪式后,中山大学法学院陈方副书记将“中山大学本

科教学实习基地”的牌匾正式授予我所,童汉明主任接过牌匾,也接过了

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表示一定尽力做好实业生的教研和实践工作,为中山

大学的学生教育完善竭尽绵薄之力。